世界热讯:当日快讯: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 财务信披不真实,弘信电子及董事长等高管收厦门证监局警示函

2023-04-27 16:50:21     来源 : 互联网


(资料图)

弘信电子4月26日公告,公司近日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《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李强、王毅、李奎、孔志宾、张晓闯、宋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。经查,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、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。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。公司董事长李强(任职期间为2016年6月至今)、时任总经理王毅(任职期间为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)、时任总经理李奎(任职期间为2018年3月至2022年6月)、时任财务负责人孔志宾(任职期间为2016年6月至2020年11月)、时任财务负责人张晓闯(任职期间为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)、董事会秘书宋钦(任职期间为2017年9月至今)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,对任职期间内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根据规定,现决定对弘信电子、弘信创业、李强、王毅、李奎、孔志宾、张晓闯、宋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根据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》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,2017年以来,弘信电子通过直接转账、向供应商预付设备款和多支付工程款等方式,向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实际控制人李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,构成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具体情况为:2017年资金占用发生额235万元,归还0万元;2018年资金占用发生额2,8233万元,归还750万元;2019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,9090万元,归还460万元;2020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3535万元,归还12271万元;2021年资金占用发生额5370万元,归还230万元;2022年资金占用发生额6049万元,归还45841万元。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0万元。弘信电子未按规定披露前述事项。

关于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,2017年以来,公司存在部分资金往来不入账的情况,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。具体情况如下:公司部分不良品销售收入回款未入账,金额合计46181万元;公司以多计工程款、设备采购价款等方式,通过供应商向公司控制并使用的员工个人银行卡划入资金71114万元;公司通过个人卡累计支出账外费用49715万元,累计产生无凭证的资金流出9022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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